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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

 2015年,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发挥作用,根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北京中医药大学章程》、《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对学校学科建设规划、人才计划遴选推荐、统筹建设发展、学风建设、完善下设机构设置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切实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职能,有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积极发挥学术组织作用,认真履行学术管理职权,具体总结如下:

   一、在学校十三五规划、重大科学决策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学校高度重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发展过程中的学术评价、评议作用,强调学术权力的独立性。学术委员会对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在行业发展战略和学校重大决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学术委员会建言中医药行业全局战略,形成咨询意见。2015年1月4日,为配合国家自然基金委来我校召开的中医药行业科研发展需求座谈会,进一步做好我校科研工作,加强科研建设,提高科技水平,引领行业发展,召开了中医药行业科研发展需求建议座谈会,就中医药行业发展优势和方向、瓶颈问题;符合中医药行业科研规律的公益性和基础性需求;国家有关科技计划的合理布局和衔接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学术委员会把握学校学术发展方向,为学校重大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咨询。2015年6月8日,学术委员会审议了北京中医药大学“一带一路”合作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方案,对各个方案进行了详细论证,为推进学校重大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咨询。

   二、在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机构设置、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中发挥决策作用。

   人才队伍建设和科研机构的设置是学校学科建设的主要内容。学术委员会在审议学校人才引进方案、对人才计划候选人进行评定和推荐、审议学校科学研究机构的设置及变更事项等工作中发挥决策作用。

   严格把握学术标准,认真评定推荐各类人才计划候选人。2015年6月8日,学术委员会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人选进行严格审议,各位委员重视发挥专家学者的学术专业优势,坚持学术标准,确保人才推荐质量。

   审议各类科研基地及研究机构布局,推进学科建设发展。2015年4月5日,学术委员会系统梳理了“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机构”的基本情况及布局,讨论了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发展方向(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及合理布局,定位了拟建“国家重点研究室”建设方向,以及如何构建“国家级北京中医药大学协同创新中心”。与会委员们一致认为,省部级研究机构应在总结的基础上继续按其建设要求及学科学术优势发挥作用;校级各类研究机构应对其自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客观的评估与评价,避免重复设置和人才浪费,必要时应重新进行布局或整合;对于我校“国家级协同创新”建设情况,委员们认为需进一步挖掘我校能够引领行业发展方向的优势加强建设,并协同有关部门、研究院所、高校和企业共同搭建“协同创新平台”,做到强强联合。

   审议校属科研机构成立及变更等事项。2015年6月8日,学术委员会与会委员在听取拟成立校属科研机构负责人的建设方案后,集中审阅了申请材料,按照表决办法及通过原则进行投票表决。学术委员会同意增设2个校属研究机构(见表1);与会委员在听取申请变更名称以及隶属级别的研究机构负责人的汇报后,审阅了申请材料,按照表决办法及通过原则进行投票表决,同意原北京中医药大学骨伤研究所(Ⅳ级)变更隶属关系为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骨伤研究所”,Ⅲ级研究机构“北京中医药大学肿瘤中心”名称变更为“北京中医药大学肿瘤研究所”;与会委员听取了孟庆刚教授“关于适时成立北京中医药大学大数据中心”的报告,并就此事项发表了各自的见解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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