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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

2014年,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发挥作用,根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规定,依托于各级学术组织,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中均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具体总结如下:

       一﹑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调整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修订了新的《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校学术委员会建设,根据教育部令第35号《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精神,2014年6月经校常委会讨论通过,决定改选北京中医药大学校学术委员会。校学术委员会责成科技处根据学术委员会工作需要,统筹考虑院系、学科分布及候选人条件,组织开展民主选举、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工作,根据民主选举推荐结果提出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人选,提交北京中医药大学常委会讨论确定了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调整后的名单。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挂靠科技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秘书长1名,并审议、修订了新的《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的形成,新《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的制定是我校在完善学术管理的体制、制度和规范,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中迈出的重要一步。

       二、积极发挥学术组织作用,认真履行学术管理职权

       1、审议了北京中医药大学申报2014年教育部“2011”计划方案,与会委员经充分讨论审议,同意集中相关优势且发挥北京中医药大学特色的基础上组织申报教育部第二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

       2、对申报2014年度北京中医药大学校研究机构的5个备选机构进行审议及投票表决,最后根据投票结果同意了 “中药药物警戒与合理用药研究中心”等6个研究机构的成立申请;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改革完善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以及职称评审工作制度的意见以及科研教学奖励管理相关条例”;

       4、对选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申请人进行遴选;

       5、对第七届教育部科技委学部委员申请人进行遴选;

       2014年我校已经完成了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的调整,并就《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进行了新的修订,迈出了完善和规范学术管理体制、制度,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重要一步。2015年我校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的构建,切实保障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的职权,为其能有效发挥服务学校学术发展的作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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