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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提高江苏省高等学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促进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进一步提高高等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特设立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简称“项目”)。
第二条  项目主要支持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科技人员开展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第三条  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两个类别。重大项目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采取省立校助方式。面上项目重点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项目每年集中申报一次。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具体负责项目的受理、评审、立项及管理工作。
第二章  项目申报
第四条  项目支持的学科范围包括:理、工、农、医等学科门类。
第五条  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二至三年。
第六条  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的在岗科技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2.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准确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
3.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并且无在研的项目以及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
4.申报手续必须完备,所需资料必须齐全。
第七条  重大项目应依托部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申报,应具有较强的科技前沿性和较好的应用前景,主要研究内容应与平台方向一致。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须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
第八条  面上项目重点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科技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二次以上的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第九条  优先支持依托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申报项目,提倡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发挥群体优势,联合攻关,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科技问题。
第十条  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项目组成员均应在申报书上签字,不得代签。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基本信息,上传项目申报书和附件电子版。所在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须对网上填报和上传的内容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应对申报项目的研究意义、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方法等进行全面审查并签署意见,所在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对申报项目内容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择优推荐申报。有合作单位的,应在申报书上签署合作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项目的内容应真实,并无对他人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的侵权问题及其纠纷,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承诺对此承担责任。
第三章  项目评审与立项
第十二条  项目的评审分形式审查、专家评议和领导审批三个步骤。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申报要求以及手续不全的项目不送同行专家评议,并通知申报单位。
第十三条  专家评议采取通讯评议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办法。面上项目在通讯评议的基础上召开评审会议听取专家意见;重大项目采取现场答辩及会议评审。省教育厅对专家评议通过的项目进行审定后批准下达。
第十四条  专家评议实行全过程回避和保密。专家应回避本人所在单位的申报项目、直系亲属及可能影响公正性的申报项目的评审,不得复制、抄录申报书内容,保护申报人的知识产权,并对评议结果保密。
第十五条  项目立项后,省教育厅以文件形式通知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
第四章  实施与管理
第十六条  项目负责人接到立项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合同书》(简称《合同书》)。面上资助经费项目和重大项目与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签订《合同书》,《合同书》由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以及项目负责人各执1份。《合同书》作为拨款和结题验收的依据。逾期不报,且又不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的或项目负责人提出无法落实《合同书》确定的条款,作自动放弃处理,则撤销该项目。面上自筹经费项目委托学校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书》,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各执1份。
第十七条  项目实施中,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项目负责人应提交《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重点反映项目的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等。项目的年度进展报告应于每年4月30日前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报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第十八条  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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